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一志愿考生)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来源: 作者:
各一志愿考生: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我院就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已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形式 |
说明 |
5月12日 11:00前 |
复试资格材料和既往学业表现材料上传 |
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
请各位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发送材料,如不按时提交材料,不予参加复试。 |
5月15日上午 9:00—11:30 |
教育学原理面试 |
通过研究生招生复试系统进行线上面试 |
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准备设备并提前进行测试,尤其注意保持网络畅通。 |
5月15日下午 15:00-17:30 |
学前教育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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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 9:00-11:30 |
教育管理面试 特殊教育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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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下午 15:00-17:00 |
课程与教学论面试 |
特别提醒:1、请各位考生务必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进入面试系统,等待考试。
2、面试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序号顺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请考生自行把握自己的面试开始时间。如果已经进行到你的序号,但你没有进入考场,考官将等待15分钟,超过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以缺考计入。
三、复试材料提交
所有参加我院复试的一志愿考生,请在5月12日11:00之前将如下材料发送至hsjyxyyz@163.com。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须提交)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证(反正面)。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说明: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7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附件2)。
6、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7、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工作证明。
特别说明:请按上述1-5条的顺序将需提交的材料(需提交第6和7条要求材料的考生,请按相应顺序)制成一个彩色PDF文件。文件名称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资格材料”。所有要求签名的地方务必为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第5条中的材料如果收到时为密封状态,请拍好密封状态照片,然后撕开上传文件,信封请保存好。入学后,信封和考察表一同上交并同时出示照片。如材料不合格被退回,重新上传的材料请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资格材料 修改版1(如果修改多次,请按版本更改数字填写)”。
(二)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必须提交)
本科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科研成果及佐证、获奖证书及佐证、毕业论文终稿(全文)、社会实践经历及佐证及其他考生认为有必要上传的材料。
特别说明:请按上述顺序将需提交的材料制成一个彩色PDF文件。文件名称为“报考专业+姓名+既往学业表现材料”。所有签名位置务必为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如材料不合格被退回,重新上传的材料请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既往学业表现材料 修改版1(如果修改多次,请按版本更改数字填写)”。
(三)享受加分政策材料(非必须提交)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特别说明:请按上述顺序将提交材料制成一个彩色PDF文件。文件名称为“报考专业+姓名+享受加分政策材料”。所有签名位置务必为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如材料不合格被退回,重新上传的材料请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享受加分政策材料 修改版1(如果修改多次,请按版本更改数字填写)”。
上述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原件,入学报到时需另外交验。三类材料中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和既往学业表现材料为必须提交材料,享受加分政策材料为非必须提交材料。每位同学最多只能提交三个PDF文件。因研究生招生复试系统目前还在调试升级中,故所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复试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898-65815321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http://f.hainnu.edu.cn/2020/0511/20200511085224980.docx
附件2http://f.hainnu.edu.cn/2020/0511/2020051108522433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