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教师-本科生党员导师制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来源:教育学院

根据新时期大学党建工作需要,提高当代大学生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保证教育学院党建工作坚定的政治指导,学院党委于2019年开始实施教师党员分别指导本科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教师-本科生”党员导师制度。由教育学院教师党员分别指导一至两位喾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和学术引领。同时带动积极分子发展。通过这项制度最终实现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布置的党员双带头人培养制度。也为了教育学院党建工作探索一条新的创新性发展路径。

《中共教育学院本科生支部委员会关于教师党员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教工党员在学生支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党员的责任义务,在结合学院具体实际和立足学生创新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建立以教师党员为中心的义务责任制度,学院党委决定在教职工党员中通过建立党员导师制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就业、科研等提供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强化全员育人的浓厚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机制,突出改革,注重质量,加快建设”为主题,“改革创新求发展,育人成才做先锋”为载体,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为重点,通过实施党员导师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教工党员成为为人师表的先锋,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材服务,坚持以学生为本,为推进学院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推行党员导师制旨在提高教师党员服务意识,发挥教师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与传帮带作用。通过实施党员导师制工作,加强教师党员引领学生成长成材的意识与专业水平,在推动学院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导师分为两类:一类是科研创新导师;另一类是学生成长导师。

科研创新导师主要增强学生科研氛围、提高学生的科研水平,提升学生投身科研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繁荣学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专业水平与就业能力。

学生成长(专业指导)导师从学生进入大学开始至毕业离校,导师全程参与育人过程,以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就业指导、心理疏导“五导”为核心内容,在师生间建立起一种相对固定和连续的导学关系,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三、导师工作职责

导师应每个月跟学生进行一次密切交流,学生每月应参加一次导师指导的学术交流、课外活动、科研活动、教学会议等形式的组织活动,并记录在案,按时提交。具体可参考一下类别:

1.科研创新导师:

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及以上课题一项并结题,或指导学生在E级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篇。

2.学生成长导师:

(1)思想引导;

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指导学生树立人生理想,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自立,自律的意识,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导师要对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2)学业辅导;

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力,传授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为升学或就业奠定基础。

(3)生活指导;

关心学生日常生活,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与人交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4)就业指导;

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毕业阶段学生择业及升学上提供建议并帮助。

(5)心理疏导。

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帮助学生疏导、克服和消除心理障碍,激发他们自尊、自爱、自信和乐观豁达、蓬勃向上的健康心理。

四、实施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

党员导师制工作是教育学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成立党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易连云

成 员:张德伟、李翠白、赵秀文、李尚卫、郭敏、王飞、王博

2.本科生党支部制定导师责任制度,了解导师指导类型及学生的需求情况;

3.公布党员导师及指导类型,由学生自主选择,支部根据学生情况并征求党员导师意见后选定导师;

4.将党员导师制结对名单及具体工作目标以书面形式进行承诺并公示,加强督查;

5.召开党员导师制启动大会,党员导师与学生代表见面;

6.依照党员导师制各项工作要求开展指导工作;

7.每年6月和11月份根据党员导师的具体工作目标进行评估

附:教师党员导师制结对名单

2020党员导师制互选情况

“导师—学生”互选环节
第一步:学生先预选导师。
第二步:由导师预选学生。
本次预选的学生共计21人.。

2020年12月份发展党员谈话安排:
易连云:马金湍、李超、谢思佳
张德伟:郑晓煜、唐梦颖、荣芊
邢晓晖:方瑞熙、卢仪
李翠白:高蓉、杨立轩、张广慧
李尚卫:岳浩文、刘晓涵、李雨婷
赵秀文:叶林春、周今娇、王苏颖
张志刚: 王泽雄 、陈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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