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推免文件和通知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院推荐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崔友兴、党意
副组长:李翠白、张欢、郭敏、段会冬、金红莲
小组成员:彭正文、顾嘉頠、叶芸、沈小婷、戴健雨、张凤弟、林倩倩、冼映弛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原则上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负责申请加分学生的答辩审核)
组长:李翠白
成员:崔友兴、赵秀文、李尚卫、叶芸、彭正文、顾嘉頠、沈小婷、戴健雨
二、指标分配
我院2023级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特殊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中美合作)5个专业,其中教育学专业毕业生77人;教育技术学专业毕业生57人;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61人;学前专业毕业生42人;学前教育(中美合作)83人,一共 320名学生。按照教务处指标分配,我院的推免名额为14个、候补指标14个。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文件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我院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额分配,严格遵循按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分配的原则,并依据专业排名确定具体推荐资格及次序。全院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总计320人,推免总名额为14个。经计算,全院整体分配系数为4.4%。各专业推荐名额基数按“专业人数×分配系数”计算,结果仅保留整数部分,舍去小数。具体分配如下:
教育学专业(77人):分配基数3.39,取整为3个;
教育技术学专业(57人):分配基数2.51,取整为2个;
特殊教育专业(61人):分配基数2.68,取整为2个;
学前教育专业(42人):分配基数1.85,取整为1个;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专业(83人):分配基数3.65,
取整为3个。
按上述取整规则,共分配11个推免名额。剩余3个推免名额,按照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基数的小数余数从高到低依次分配。各专业分配基数的小数余数分别为:学前教育专业0.85、特殊教育专业0.68、学前教育(中美合作)专业0.65、教育技术学专业0.51、教育学专业0.39。按照小数余数从高到低排序,剩余3个推免名额依次分配给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中美合作)专业。获得剩余推免名额的专业,在本专业未获推荐资格的学生中,按照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推荐。最终成绩由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P)和奖励加分(T)组成。
三、工作时间安排
推免学生信息于2026年9月8日前公示并报送学校,学院推荐工作结束。学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4日,开展2023级学生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学院教务办依据学校《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推荐条件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学业条件和资格审查。
2.9月4日,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学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双面打印,粘贴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教务办,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的学生填写《关于自愿放弃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声明》。9月4日下午16:30前未提交申请表的学生,学院不受理其资格审查等工作。
3.9月7日前,学院要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研究确定推免计划的分配并向学生公布,制定学院推荐工作通知并向师生公布。
4.9月7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奖励加分(T)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无奖励加分可不参加答辩)。
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推免生奖励加分计算办法”,对学生的奖励加分进行核定。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需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5.9月7日,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的最终成绩由专业必修课成绩平均绩点(P)和奖励加分(T)组成。学院依据各专业推免生最终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分配的名额按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教务办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6.报送材料。学院教务办于9月8日下午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1)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的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及情况说明;2)学院网站公示截图;3)《专业成绩排名表》;4)《学工部综合测评排名表》;5)《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双面打印);6)推免生签字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身份证号_姓名)、7)《关于自愿放弃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声明》;8)《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一)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应随时关注招生院校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网通知,登陆填报考生个人信息,在网上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填报平行报考志愿),及时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选择确认通过复试的就读单位,逾期未能通过招生单位复试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学院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推荐条件,认真遵守工作规范,切实做好今年的推荐免试工作。对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和事故者,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人员,学校应依规依据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联系人:张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580169
地 址:教育学院教务办
邮 箱:469586712@qq.com
教育学院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