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2日来源:教育学院

按照学校国资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对各办公室、实验室和个人科研购买的设备27件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组织鉴定小组对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进行了鉴定和评估,一致认为该批资产已达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满足正常的管理工作需要,符合报废处置条件,拟作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22日-10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24日17:00前反馈到教育学院实验中心,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15248959758

附: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申请报废资产卡片明细(202610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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